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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 被开10万罚单

时间:2024-12-26   访问量:1002

**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 被开10万罚单:法律与人性如何平衡?**

近日,江苏盐城的一位农民因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获利180元,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作为一家关注社会热点、致力于传递正能量的企业,碧悟科技有限公司对此事表示高度关注,并希望借此机会探讨法律与人性之间的平衡问题。

事件的主人公是江苏盐城大丰区的农民陈广芳。2023年11月21日,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陈广芳的摊位上摆放着未经检疫的羊肉,包括一条羊胴体和六个羊头。进一步检查发现,陈广芳家中还存放着三条未经检疫的羊胴体。面对监管人员的询问,陈广芳坦诚地承认了这些羊肉未经检疫的事实,并积极配合办理了扣押手续。

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陈广芳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一个以务农为生的农民而言,这笔罚款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陈广芳销售这些羊肉总共只获利了180元,而面临的却是如此沉重的处罚。面对这样的困境,陈广芳向大丰区丰华街道早南村村委会和大丰城中市场管理办公室递交了《情况说明》,详细阐述了自己家中的困境。原来,陈广芳家中有老人身患淋巴癌晚期,需要巨额的医疗费用,家庭经济状况十分拮据。他在《情况说明》中表达了希望从轻处理的愿望,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然而,法律是严肃的,不会因为个人的困境而改变。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检验的肉品一经发现,最低罚款为10万元,与获利多少无关。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保障公众健康,防止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陈广芳进行了处罚,并在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前进行了听证,公布了检验检疫结论“符合标准”,但考虑到已售出的羊肉无法检验,危害后果无法消除,最终决定罚款10万元,并没收羊胴体四条、羊头六个及违法所得180元。

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陈广芳难以接受,于2024年5月6日向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原行政处罚。他在庭审中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对患癌邻居的同情和帮助,并没有恶意谋取不正当利益。原来,这些羊肉是陈广芳的邻居顾德兰因癌症晚期急需用钱而请他帮忙处理的。顾德兰的弟弟顾德奎也在一份手写说明中请求执法机关从轻处理陈广芳。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个人的善意而改变其严肃性。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驳回了陈广芳的诉讼请求。陈广芳不服,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庭审期间,双方围绕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处罚幅度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调查和辩论。

这起事件不仅触及了食品安全这一敏感话题,也引发了对于执法尺度和人性关怀之间平衡的探讨。虽然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但在执法过程中也应该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避免“一刀切”的处罚方式。法律的公正性不仅体现在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更在于能否在执行时体现出应有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处理。

碧悟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关注那些生活在困境中的人们,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那些因特殊原因而触犯法律的人们,给予他们适当的宽容和理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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