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校园欺凌事件是责任不是“家丑”**
近日,一段关于贵阳一小学发生校园欺凌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2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对此事进行了核实,并详细通报了相关情况。据通报,该事件发生在2024年3月,涉及贵阳市实验小学二年级某班的4名学生,他们对1名同学实施了殴打、辱骂等恶劣的欺凌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依规对涉事4名学生的监护人进行了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教育部门也对涉事学校的党总支书记、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思政主任、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处理。
这一事件的通报,不仅是对涉事学生和学校的一次警示,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一次深刻反思。校园欺凌,这个看似遥远实则就在身边的“阴影”,又一次刺痛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而此次通报,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校园欺凌通报制度的关注与讨论。
校园欺凌,是每一个孩子都可能面临的噩梦,它悄无声息地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然而,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在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时,却常常将其视为“家丑”,担心事件曝光会影响当地教育和学校的声誉,进而选择回避、掩盖甚至淡化处理。这种做法,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让欺凌者更加肆无忌惮,让受害者陷入更深的绝望。
事实上,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的通报工作。这一规定,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避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却并未能很好地执行这一规定。
以贵阳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虽然事件发生在今年3月,但直到相关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并引发关注后,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才进行了通报。这种被动的通报方式,无疑削弱了通报的警示教育作用,也引发了公众对于通报制度执行情况的质疑。
那么,为何一些地方会选择回避、掩盖甚至淡化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呢?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对校园欺凌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对通报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一些地方担心通报会损害学校和学生的声誉,进而影响招生和教学质量等。然而,这种短视的做法,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让问题更加严重。
事实上,通报校园欺凌事件,不仅是责任,更是防治校园欺凌的重要一环。通过通报,可以让公众更加了解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可以让涉事学生和学校受到应有的惩罚和警示,从而起到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当然,在通报校园欺凌事件时,也需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权益。例如,在通报中可以避免透露涉事未成年人的详细信息,只通报事件过程和处理结果等。这样既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又可以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过大的压力和伤害。
总之,通报校园欺凌事件不是“家丑”,而是责任。只有建立健全的通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才能真正有效地防治校园欺凌,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共识和合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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